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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优化财务报销审批流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8-13 09:35信息来源:市委党校 浏览量: 【字体:  

各处、室:

方便教职工办理财务报销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总务处按照“优简便、高效”原则,对现有财务报销实行一站式受理、财务二级复核、集中审批制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一站式受理流程

(一)已进行事前审批的支出事项,办理财务审批流程为:

1、支出经办人完整填写报销单据,附发票、事前审批单、清单附件、限额以上附会议纪要等资料;

2、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报销单据;

3、财务对支出经办人提交的报销材料进行二级复核报销;

4、二级复核通过的资料,财务受理并办理报销票据交接手续。

实行事前审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:差旅、会议、培训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政府采购支出、印刷、维修维护支出等。各部门在经济业务发生前,应对具备事前审批条件的支出事项,报本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,做到应批尽批。

(二)对报销标的金额小、报销标准明确,未进行事前审批行政经常性办公支出事项,支出经办人办理财务审批流程为:

1、支出经办人完整填写报销单据,附发票、清单附件、限额以上附会议纪要等资料;

2、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报销单据;

3、财务对支出经办人提交的报销材料进行二级复核报销;

4、支出经办人将财务二级复核无误的报销单据报部门分管校领导审签;

5、财务受理并办理报销票据交接手续。

受理时间

每周一至周三为财务报销凭证集中受理期。

二、财务二级复核流程

会计和财务主管对支出经办人填报的支出事项进行二级复核,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和支出的合法合规性,并分别按下列流程处理报销事项。

(一)财务二级复核通过的支出事项,财务予以正式受理;

财务二级复核中因资料完整性未通过的支出事项,财务退回经办人进行补充相关材料后,提交财务进行再复核,再复核通过的,财务予以正式受理;

财务二级复核中因支出合法合规性未通过的支出事项,财务退回经办人,不予报销;

财务二级复核的支出事项,资料齐全完整,但存在政策依据不明确、支出合法性存疑的,财务予以先行受理,并提交总务处工作会议研究。

三、集中审批流程

(一财务正式受理的支出事项,由财务集中办理后续报销审批手续,其中已实行事前审批报销事项,部门分管校领导不再进行签批。

报销事项中含对个人的划卡结算金额,由财务先行支付。

财务受理的资料齐全完整,但存在政策依据不明确、支出合法性存疑的报销事项,根据总务处工作会议会商结果审批。

1、会商通过的支出事项,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审批;

2、会商不通过的支出事项,退回支出经办人,不予报销;

3、会商后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,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。

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特此通知

附:《中共芜湖市委党校费用报销单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中共芜湖市委党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      2020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