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献丢失损坏赔偿办法
1.丢失单本书,按原价3倍赔偿。
2.丢失丛书中的单行本,按原价4倍赔偿。
3.丢失多卷书中的一本,按全套定价3倍赔偿。
4.丢失期刊合订本,按全年定价3倍赔偿。
5.丢失珍贵文献,按评估后的实际价值赔偿。
6.对本馆三次催还仍不归还的逾期文献,按丢失文献进行处理要求赔偿。
7.对在书刊上圈划、撕页等行为,按损坏情节给予该书刊价格1—3倍赔偿,并进行批评教育。
8.对损坏使用价值较大文献的行为,按评估后损失赔偿,并给予通报批评。